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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勘州镇有家百年酒楼,其名白鹤居,因酒香菜佳而闻名,常有江湖儿女前来,人多嘴杂,消息也变跟着多了,渐渐的,来此打探消息成了江湖人士的惯例。
一如往常,白鹤居的生意火旺依旧,店小二忙上忙下,管账算盘“啪嗒”响,皆是忙碌景象。望眼看去,不时有带刀剑武人进店,其中不泛有江湖上排得上名号的大侠,让不少初入江湖的小子大为观止。
就在这时,一青蓝长衫男子进店,只见此人背挂古剑,剑穗随风,头戴纱布斗笠,脚踩棉布黑靴。其身形挺拔,虽无法窥其相貌,周身却隐含一股侠义正气。
“呦!这位客官,一共几位?”店小二笑着上前,态度不谄不媚。
此人低头看了他一眼,冷声道:“一位。”
“好嘞,客官请随小人来。”
男子微点头,缓步跟上,见店里的人在打量自己,不惊不怒,仿佛毫无察觉般,在一处桌子落座:“小二,一壶女儿红,两道此店招牌菜。”
“客官真有眼光,本店的女儿红可是出了名的!客官你请稍坐片刻,酒菜很快送上!”说罢便离去。
见此,男子解开背上的古剑,将其放在身旁,伸手摘下斗笠。
青丝微动,剑眉斜飞,鼻梁挺直,面若刀削,一双薄唇轻抿,星眸无波无澜,眉宇间夹带几分侠义正气,又带几分冷意。明明是一俊朗男子,却偏生寒意,让人不敢轻易靠近。
“呀!这,这不是陆大侠吗!”不远处,一男子见状惊呼,虽已压住音量,但不少内力不错的侠客仍是听见了,一时间,众人视线转向蓝衫男子,议论纷纷。
“还真是他!他不是几年前隐居了吗!怎么会出现在此!”一刀客惊道。
“这位前辈,敢问此人是谁?为何众人都如此吃惊?”一明显刚入江湖的小子往刀客身边凑了凑,一脸好奇。
“你连他都不知道?”刀客眼露鄙夷,道,“此人名为陆倘,武林第一剑客,江湖人称冷面公子。”
闻言,初问的小子倒吸一口气,语气里满满都是敬佩:“他,他就是陆大侠吗?传说中武林大赛一击打败武林盟主,虏获江湖第一美人芳心却拒绝对方示爱的陆大侠!?竟没想到可以在此见到真人,太,太幸运了!”
众人讨论之际,话题的主人公酒菜恰上,男子为自己倒了杯酒,放置唇上饮了口,脸上毫无表情,仿佛身处无人之地,让不少人见之越发钦佩,这气度还真是非常人所有啊。
而根本就无人发现,在这高冷的外表下,此人握剑的手却收得紧紧的,并不时的抖动着,像是在忍耐些什么。
这种感觉,这种感觉……特么的还真是超级爽!
男子仰头饮尽杯中余酒,装作高冷的对着桌上菜肴下筷,耳朵却依旧竖得高高的,周边人对他的评价让他虚荣心越涨越高,整个人都有点飘飘然。
没有人知道,他们现在口中的陆大侠真名不叫陆倘,而是名为陆任贾的男子,一个来自异世的大学狗死宅。就在不久前,他和往常一样在宿舍熬夜在看一本武侠小说,才刚看到男主收了第三个后/宫呢,回过神时就到陌生的环境里。
不看不知道,一看吓一跳,待他好不容易接受了这个事实时,才发现自己成了那本小说里的主角!
这主角名为陆倘,要说原著啊,简直就是:苏苏苏,爽爽爽,至于男主的人物设定,更是可以直接用一个词形容:装逼。
陆倘原是一名孤儿,一次偶然中遇到了传说中的世外高人。一般说来,主角都有些异于常人的体制,才能在后期愉快装逼,这不,那高人一见陆倘便大呼其骨骼清奇,硬拉着主角要其拜他为师。于是,主角便随着所谓的高人去了天山学武,然后过了十年,学成下山祸害江湖。
就像刚刚那个小子说的一样,陆倘靠着一手无敌的剑术与一身洪厚的内力,仅一招便打败了连任好几届的武林盟主,一举成为江湖第一剑客,并虏获了第一美人的芳心。然而这个装逼货不但拒绝武林盟主的头衔,还伤了人家美人的心,在将江湖搅乱成一锅粥后,甩手闪人隐居去了。
别说,这种爽到苏的剧情,还真不少人喜欢,其中也包括陆任贾自己,至少他在看文的时候,不止一次羡慕主角了,就是没想到自己竟真的成为了主角,简直就像做梦一样。
当然,其中最让陆任贾兴奋的是,主角那强大的后宫啊!左拥右抱什么的,完全是人生赢家啊!
为了不让自己穿越白来,于是乎,陆任贾果断的放弃了那田园生活,顶着主角的皮子重出江湖了。
趁着饮酒之际微微整顿了下自己的表情,陆任贾状似优雅的放下手中的酒杯,冷漠的抬头瞥了眼仍在窃窃私语的闲人,气势全开,寒气四溢,顿时,众人仿若置身于寒冬中,竟不自觉地闭上了嘴,动弹不得。
不,不亏是陆大侠,这惊人的气势,一般人如何承受得了?坐在稍远的几人暗地里用袖子拭汗,努力的压□□内变得紊乱的内力。
见已无人再议,陆任贾默默地收回了视线,起筷夹菜,高冷的外表下,内心里却忍不住再次冒起泡泡。他会做出这高调的举动不是没有理由的,就像他会来此楼喝酒般,皆是为了他的第一任后宫——一朵美丽的百合花。
在后宫向的爽文中,弯是可以掰直的,百合也是可以开得很美的,于是,原著的后宫中便有了一朵美丽的百合花,一个美貌的t,以暗器出名的唐家山庄下任继承人,唐艺。
而现在这朵百合花,按照原著的剧情,此刻就在白鹤居的某个包厢里。虽不知哪间,但如此高调的行事,必定会引起她的注意。
想到文中对唐艺外貌的描述,陆任嘉便忍不住猥琐的笑起来,虽在外人眼里,他只是嘴角上移了些许,但也因为此,众人只觉寒意退去,宛如咋见初春。
装作不经意的扫视了眼二楼的包厢,目的已达的陆任嘉不再恋此地,只见他放下筷子,抬手示意店小二。
“来啦来啦——客官,有何吩咐啊?”
“结账。”
“好嘞,这位客官,一共一两银子。”
闻言陆任贾只觉一阵肉疼,却装作毫无在意的低头掏向钱袋,然而……
诶?我的钱袋呢?
讶异的再摸了摸腰间,本该挂着钱袋的位置,此刻却空空如也,陆任贾微愣了下,很快便忆起上午出门前的细节——八成是落在客栈了。
喂喂喂……吃饭忘带钱这种丢人的事情不符合男主人设啊,好,好多人看着呢!
陆任贾身体一僵,随即抬起头,却见店小二正盯着自己,那赊账的话怎都说不出口。磨蹭了许久,就在他打算高冷的说些什么时,突地,一粗犷的声音从两人身后传来。
“他的帐我买了!”
只见一汉子上前,大笑着坐在陆任贾对面,在对方冷漠的视线中道:“在下方杰山,风骏镖局的总镖头,人称‘山一刀’,见过陆大侠。”
哎呦喂,男主的小弟上线了!
陆任贾暗地里一喜,原本摸向腰间的手慢慢的放回桌面,冷眼看着方杰山向店小二加点了不少的酒菜,却依旧默不出声,一副高人之态。
“早就听闻陆大侠风姿过人,气度非凡,今日一见,果不其然!”方杰山也不在意对方的冷漠,自顾自的倒了两杯酒,“哈哈哈,方某人仰慕陆大侠已久,故借此机会认识一番,不知可否介意?”
当然不介意!你可是有钱的金主啊!
原著中,方杰山可谓是主角的最佳小弟。风骏镖局乃江湖第一镖局,已有百年历史,家底宏厚,实力惊人,而身为镖头的林杰山,更是在江湖排得上名号的刀客,而这样有钱有势的背景,却成为了主角装逼的坚韧后盾。
陆任贾不动声色的打量着方杰山,此人年岁约三十有几,身材魁梧,肌肉结实,剑眉虎目,一道伤疤横跨鼻梁,背挂一惊人巨刀,一如文中所述。
只是原文中并没有详细说明方杰山与主角相识的过程,只说其曾帮过他,两人一见如故而结拜为兄弟。
原来竟是在这个时候吗?
恰巧这时,方杰山抬手举杯,悬至半空,虎目炯炯有神的看向陆任嘉,似乎在等其回复。陆任贾状似高深莫测的静坐一会,见对方已渐露失望之色时,这才慢悠悠的举起桌前的杯子,与其轻碰。
这金主,我交定了!